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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282号)收到日期:2024年12月27日生效日期:2024年12月24日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浙江证监局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责令改正措施(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类别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上市公司
吴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吴俊义董监高董事、总经理
梁建明董监高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本文标签: 决定书浙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