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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6日发(作者:郑州新世纪数码打印科技有限公司)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为“本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

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的施工活动的建筑企业,均可作为本合同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载明的场所内依法从事建设、施工等

活动,因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且经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

定为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行政法规(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

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上述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

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

称“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等。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上述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所在地政府在组织事故抢险救援过程中,因

征用被保险人以外的专业救援队伍及设备所发生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必要的、合理的

费用(以下简称“应急救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参与救援人员的劳务费用;参与救援器

材、设备的租赁、使用费用;救援工具的购置费用;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发生的医疗抢救费用

等。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上述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所在地政府为查明事故原因及相关责任而聘请具备相应

资质的专业机构(部门)进行检验(检测)、勘查(勘探)、评估(评价),并出具具备相

应法定效力的报告所发生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事故

鉴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学鉴定费用,如法医鉴定,公安DNA鉴定等;政府部门形成

的事故责任报告过程中所需的鉴定费用等。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四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载明的场所内依法从事建设、施工等

活动,因意外事故造成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及与工程有关并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人身伤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行政法规(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的,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五条 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雇员从事与本保险条款第二条载明的经营范围不符的任何活动发

生的事故;

(二)被保险人无许可证(照)生产(经营)的;

(三)被保险人许可证(照)不在有效期内。但因许可证(照)在办理延续许可手续

期间等有正当理由的不在此列。

第六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雇员的故意行为、违法行为或重大过失;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

(五)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六)地震、火山爆发、海啸、雷击、洪水、暴雨、台风、龙卷风、暴风、雪灾、雹

灾、冰凌、泥石流、崖崩、地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等自然灾害及其次生灾害;

(七)各种交通事故,但不包括场内机动车辆事故;

(八)各种职业病、疾病、中暑、猝死等非意外事故;

(九)其他不适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处理的

生产安全事故。

第七条 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所有或管理的财产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应该承担的与他人签订的合同责任,但无该合同存在时仍然应由被保

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不在此限;

(三)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

(四)精神损害赔偿;

(五)间接损失;

(六)投保人、被保险人在投保之前已经知道;

(七)未经有关监管部门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固定场所或设备发生火灾、爆炸、坍塌、

泄露、中毒、拥挤踩踏、坠落等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

(八)本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

第八条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赔偿限额与免赔额(率)

第九条 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的责任赔偿限额包括每次事故责任赔偿限额,每次

事故第三者财产损失责任赔偿限额,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责任赔偿限额,每次事故应急救

援费用赔偿限额,每次事故鉴定费用赔偿限额,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责任赔偿限额,累计责任

赔偿限额。

各项责任赔偿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本合同中载明。

第十条 每次事故免赔额(率)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

本合同中载明。

同时约定了免赔额和免赔率的,免赔金额以免赔额和按照免赔率计算的金额二者高者为

准。

保险期间

第十一条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自工程项目投保本保险之日至工程

项目竣工后责任保修期结束为止。

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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