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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获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与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凯得”)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公司拟向广州凯得发行股票不超过174,672,489股,广州凯得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08)、《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4〕30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批复后方可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2月2日


本文标签: 风能交易所深圳证券对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