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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4-084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2月30日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⑴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30日(周一)14:30开始

⑵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4日(周二)

7、出席对象:

⑴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⑵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⑶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⑷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2233号深圳湾1号T1座2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内容明确并在法定期限内公告。

(一)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 (包括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
1.00《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文标签: 股东大会通知ST宇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