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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科技”或“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新天科技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56号”文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198,18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72,179,991.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192,898.1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9,987,092.8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9月20日全部到位,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16】第1135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智慧水务云服务平台项目28,000.0028,000.00
2智慧农业节水云服务平台项目18,000.0017,998.71
3“互联网+机械表”升级改造产业化项目18,000.0018,000.00
4移动互联抄表系统研发项目12,000.0012,000.00
合计76,000.0075,998.71

本文标签: 新天股份有限公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实施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