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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4-085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募集资金专户继续签订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募集资金专户继续签订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将公司在前次到期后在募集资金专户继续签订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2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78,454,615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实际发行285,603,15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87,019,987.96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1,529,082.6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75,490,905.29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12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0011号)。公司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年11月27日2020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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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各项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根据2021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同意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类别项目名称总投资额(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万元)2024年9月30日已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国产高性能计算机及服务器核心技术研发及产能提升项目关键芯片研发项目30,00030,000--
自主安全整机设计仿真实验室及特种计算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5,54720,00013,806-
国产整机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300,740130,00035,255-
2信息及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国内重点地区信创云示范工程项目70,00070,000--
新能源汽车三电控制及充电桩产品研发生产及试验环境建设项目23,00020,000--
特种装备新能源及应用建设项目90,79430,00020,812-
3高新电子创新应用类项目海洋水下信息系统项目14,26610,0004,3573,600
三位一体中长波机动通信系统仿真实验室建设、设计、产品开发项目30,00020,00079212,500
4补充流动资金68,70267,549-67,549
合计397,54975,02183,649

本文标签: 专户协定存款人民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