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管理员组文章数量:129985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人”)作为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股份”“上市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负责中创股份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4年半年度,保荐机构对中创股份的持续督导情况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实施情况 |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经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中创股份签订承销及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职调查等方式,了解公司业务情况,对中创股份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
|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2024年半年度,中创股份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2024年半年度,中创股份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 | 2024年半年度,保荐机构督导中创股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
版权声明:本文标题:中创股份: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内容由网友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转载请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www.bdxgw.com.cn/gonggao/1726255474y99763.html,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