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管理员组

文章数量:129711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

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水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善水科技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1 号)同意注册,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3,66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7.85元。善水科技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1,494,431,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10,458,694.23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83,972,305.77元。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根据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程度,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注
1年产61,000吨氯代吡啶及15,000吨2-氯-5-氯甲基吡啶建设项目126,033.002024年12月31日
2研发大楼建设项目5,272.662024年12月31日
合计131,305.66/

本文标签: 中原股份有限公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意见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