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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

回报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核查意见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通过在西安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售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持有的西安高隆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高隆盛”)以及上市公司持有的西安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配销”)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公司出售标的资产的行为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规定,就本次交易完成后是否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及上市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分析

根据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以及《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交易前交易后(备考)交易前交易后(备考)
营业收入96,960.7369,995.03285,267.95189,268.6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419.34-11,981.96-49,756.74-21,782.8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459-0.2723-1.1308-0.4951

本文标签: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措施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摊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