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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4-083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事项提示:

本文中关于本次发行后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情况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构成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

1、假设本次发行于2025年6月底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该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3、假设本次发行在预案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不进行分红,不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4、公司总股本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1,285,702,520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

5、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2,233.54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6、假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321,224,764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达到1,606,927,284股。该发行股票数量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准;

7、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25.6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988.43万元。假设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较2023年持平;在预测2025年度业绩增长幅度时,以2024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为准,以持平、增长10%(减少亏损10%)、增长20%(减少亏损20%)进行预测。上述假设不构成盈利预测。

8、未考虑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因素的影响;

9、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10、上述假设仅为测试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情况如下表:

项目2024年度/2024.12.312025年度/2025.12.31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股)1,285,702,5201,285,702,5201,606,927,284
假设情形(1): 2025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与2024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7,025.66-7,025.66-7,025.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12,988.43-12,988.43-12,988.4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0.05-0.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5-0.05-0.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0-0.10-0.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0-0.10-0.08
假设情形(2): 2025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2024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10%(减少亏损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7,025.66-6,323.09-6,323.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12,988.43-11,689.59-11,689.5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0.05-0.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5-0.05-0.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0-0.09-0.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0-0.09-0.07
假设情形(3): 2025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2024年度归属于普通 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20%(减少亏损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7,025.66-5,620.53-5,620.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12,988.43-10,390.74-10,390.7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0.04-0.0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5-0.04-0.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0-0.08-0.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0-0.08-0.06

本文标签: 珠海主体摊薄对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