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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发行人本次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 主要交易内容 | 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 | 2024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如有) |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 - | - | - | - |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 | - | - | - |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 - | - | - |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 - | - | - | - |
其他 | 1、股东朱水良、王明珍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晨光电缆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2、关联方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平湖白沙湾包装有限公司、浙江晨光电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关联借 | 1,150,000,000.00 | 416,280,665.78 | 根据公司2025年业务发展需要合理预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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