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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日发(作者:渑池公司)
手术意外险
简介
手术意外险
[1]
,是指在手术中或手术后出现并发症很多并非医疗事故,针对这种意外情况,医
院一方没有赔偿责任,容易导致医患纠纷。北京多家大医院正在试点手术意外险,希望通过这种
新险种缓解医患纠纷。
内容
手术意外险,主要是在手术中因很多不可控的因素,如心脏大血管手术、内脏创伤手术等,
因身体结构变异,可能发生手术中大出血,这就属于手术意外,但这种意外不属于医疗差错和医
疗事故。手术意外险就是应对这种意外推出的新险种。医院希望通过这种保险实现风险共担,缓
解医患纠纷。目前,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在倡导推行手术意外险。除佑安医院以外,阜外医院、协
和医院、安贞医院等多家医院都在试点。
手术意外保险能否一保就灵
[导读]:“无论医院和医生有没有责任,患者所采取的方式大多一致-上医院来闹。”对北京
安贞医院医务部副主任李昕来说,这没完没了的纠纷是非常令人头痛的事。
“无论医院和医生有没有责任,患者所采取的方式大多一致-上医院来闹。”对北京安贞医院
医务部副主任李昕来说,这没完没了的纠纷是非常令人头痛的事。李昕所在部门的主要工作应该
是抓医疗质量,但他们却不得不将大量的精力用来对付医疗纠纷。他介绍说,这其中有不少患者
和家属来医院“闹”的核心问题就是要求经济赔偿,而且不乏“狮子大张嘴”的。有数据为证
-2003年,北京市医疗纠纷赔偿金额已占北京地区医疗机构业务总支出的1%~2%,最高的单起
案件赔偿数额达130万元,而且已有患方在纠纷中向北京市某三甲大医院开出了500万元的天价
赔偿金额。
北京市卫生法研究会秘书长张云林长期从事医患关系的研究。他分析说,医疗纠纷中的医患
关系往往比较尖锐,患方在医疗纠纷发生的过激期,很难理智冷静处事,往往既不申请医学会鉴
定,也不去法院诉讼,而是一味地要求与医院“私了”,要求医院高额赔偿,甚至产生非理性的
维权行为,选择各种软性暴力或硬性暴力方式对自己进行“私力救济”。张云林认为:“和解”
及“私了”这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文规定的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在患方的运用中产生了异
化。一个多月前发生在北京积水潭医院和天坛医院的患方对医务人员进行人身伤害的恶性事件就
是这种“异化”的极端表现。
社会各方都在探索解决医患纠纷的有效渠道,上海、云南、江苏等地陆续开始施行医疗责任
保险。经过6年的试点,2005年1月1日,北京市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强制要求本市所有非营利性
医院开始统一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北京市卫生局解释说,采取这种做法的目的在于发生医疗
纠纷后,由保险公司和其聘请的医疗纠纷调处中心、而不再是医院出面与患者协调解决,从而用
市场化的手段把医院从纷繁复杂的医患矛盾中解脱出来,全身心地扮演好自己治病救人的角色。
卫生行政部门期望通过保险公司及调处机构介入医疗纠纷,使得处于弱势地位的医疗责任受害人
能够及时得到赔偿,将来遇到医疗纠纷可以走入“患方不找医院找调处,调处不成走诉讼”的良
性轨道
医患纠纷的此起彼伏,是近年来不可忽视的社会热点问题。以北京市为例,据测算,2003年
医疗纠纷发生约5000起,2004年约8000起,增加了60%。其中全市经过诉讼程序解决的医疗
过失争议案件占全部医疗纠纷的近20%。医疗界比较认同的说法是,这“近20%”是明显的医方
有责任的医疗纠纷,而另外80%多是那些“说不清楚”、甚至是医方完全没有责任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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