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管理员组

文章数量:129985


2024年7月2日发(作者:重庆古玩市场银元)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1修改)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时效性

2021.11.17

2021.03.01

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25号

行政处罚

地方政府规章

现行有效

正文:

----------------------------------------------------------------------------------------------------------------------------------------------------

杭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325号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2020年12月28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25号公布根据2021年11月17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29

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门牌管理规定>等2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修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执法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包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所属分局和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三条 查处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可以采取建议、劝告等行政指导方式,教育公

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四条 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文书规

范。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实行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制度。

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第五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涉嫌

犯罪案件移送工作制度。

第六条 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所属分局和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统称县级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

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督办。

第二章 管 辖

第七条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就案件查处的具体管辖分工作出规定。

第八条 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必要时可以直接查处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的案件,也可以将自己

管辖的案件交由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但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案件依法没有管辖权的除外。

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属于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的案件,应当报请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

理。

第九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两个以上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部门

管辖。发生管辖权争议的,应当自发生争议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市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也可以直接由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管辖。

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应当由其管辖的案件由于特殊原因难以办理的,可以报请市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管辖或者指定管辖。

第十条 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报请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确定案件管辖部门。县级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管辖决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一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

案的部门管辖。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所办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行政管理部

门处理。受移送的行政管理部门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报请共同上一级指定管辖,不得以退回等方式再

自行移送。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接到的举报事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可以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也可以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并告知附有联系方式的具名举报人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管理部门举报,但《中华

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移送的除外。

第十二条 吊销营业执照、许可证或者批准证明文件的,应当由原发照、发证或者批准的行政管理部门

实施。


本文标签: 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