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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审核关注要点的专项核查意见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兴业”)接受贵方的委托,对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经济行为所涉及的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24年3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和《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说明》(以下简称“评估说明”)。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关注要点》(以下简称“《审核关注要点》”)的相关规定,就《审核关注要点》中适用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五、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是否符合相关板块定位或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上下游

1、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火电能源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等。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所处行业均为“D44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从谨慎性原则出发,本次交易的评估仅针对标的公司自身的经营情况作出,不涉及可量化的协同效应,在对标的公司评估以及交易定价时均未考虑该等协同效应。

2、核查情况

(1)审阅本次交易相关方案;

(2)查阅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3)查阅了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

(4)对标的公司、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运营模式。

3、核查意见

从谨慎性原则出发,本次交易的评估仅针对标的公司自身的经营情况作出,不涉及可量化的协同效应,在对标的公司评估以及交易定价时均未考虑该等协同效应。

十八、本次交易标的是否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

1、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兴业出具并经甘肃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4)第0794号),天健兴业以2024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常乐公司100%股权分别采用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常乐公司100%股权的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公司净资产评估方法评估值增减值增值率
常乐公司444,955.82收益法1,155,746.82710,791.00159.74%
资产基础法558,024.07113,068.2525.41%

本文标签: 甘肃兴业北京资产评估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