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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核查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规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绿生态”“公司”或“上市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向参股公司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钧恒科技”)进行增资,对其持股比例增加至51%(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就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重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汇绿生态拟以支付现金方式向参股公司钧恒科技进行增资,对其持股比例增加至51%。
二、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众环阅字(2024)0100019号),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元/股、%
| 项目 | 2024年9月30日/2024年1-9月 |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 ||||
| 上市公司 | 备考报表 | 变动比例 | 上市公司 | 备考报表 | 变动比例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52,159.98 | 154,230.63 | 1.36 | 151,654.78 | 152,857.66 | 0.7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625.84 | 3,493.55 | 33.04 | 5,735.89 | 6,938.77 | 2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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