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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4-153债券代码:123078 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5年1月14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星期二)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7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月7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2999号 公司会议室

9、持有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00《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6.00《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7.00《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8.00《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9.00《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文标签: 股东会通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