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管理员组文章数量:129711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恒光股份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贺斯 | 联系电话:0731-84727299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江伟 | 联系电话:0731-84727299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贺斯、熊静仪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年1月-11月 | ||||
| 现场检查时间: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18日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意见 | |||
| (一)公司治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2)察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 (3)查阅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决议、 会议记录、签到表、公告等;查阅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4)检查对上市公司损益影响重大的控股或参股公司会计资料,了解业务情况; (5)取得公司股东名册、组织结构图、财务报告等文件;检查上市公司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是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是 | |||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是 | |||
|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是 | |||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是 | |||
|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是 | |||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不适用 | |||
|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是 | |||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是 | |||
| (二)内部控制 | ||||
|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内部审计部门资料,查阅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历次内部审计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 (2)查阅审计委员会资料,包括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人员构成、会议记录等; | ||||
版权声明:本文标题:恒光股份: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内容由网友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转载请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www.bdxgw.com.cn/gonggao/1735428649y127318.html,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