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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新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海泰新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7月26日,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53,821,948股(不含超额配售),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9.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87,088,629.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43,015,112.2元,到账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67,582,784.03元,到账时间为2022年9月7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2)投入进度(%) (3)=(2)/(1)
12GW高效HJT光伏组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海泰新能300,000,000.00211,524,782.2570.51%
2研发实验中心扩建项目海泰新能50,000,000.008,105,557.3016.21%

本文标签: 中信唐山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