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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4120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国家管网集团北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

公司签订船舶买卖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国家管网集团北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船舶买卖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生产作业需求,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部湾港北海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码头”)于2024年10月30日通过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成功竞拍国家管网集团北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海天然气”)所有的三艘拖船,现拟与北海天然气签订《船舶买卖合同》,涉及关联交易金额6,814.63万元。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北海天然气为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集团”)的参股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6.3.3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三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国家管网集团北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船舶买卖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周少波已回避表决,经8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成员同意并发表相关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发生后,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北部湾港集团发生的成交金额将超过三千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5%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因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上关联股东北部湾港集团将回避表决。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征得债权人同意、无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不存在相关法律障碍。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方概述

关联方名称:国家管网集团北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海市南珠大道59号1幢7楼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注册地:北海市南珠大道59号1幢7楼

主要办公地点:北海市南珠大道59号1幢7楼

法定代表人:张治国

注册资本:59,4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500056049858P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港口经营;燃气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一般项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0%,北部湾港集团持股20%;北海天然气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北海天然气成立于2012年10月,是负责LNG接卸、储存和加工的专业公司。北海天然气主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与仓储、港口经营、燃气经营以及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经营状况无明显变化。

(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北海天然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和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489,974.43459,061.53
负债总额424,523.19421,945.62
净资产65,451.2437,115.91
项目2024年1-9月(未经审计)2023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67,141.8064,357.40
净利润28,246.518,798.25

本文标签: 北海北部湾有限责任公司管网关联交易